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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贯彻工作部署会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9-30 15:09:25     阅读: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稳步开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贯彻工作,落实各部门职责,928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贯彻工作部署会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安排部署全县关于《条例》推进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快建立公平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副县长杨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政务办)交管处处长曹剑波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了《条例》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的精神。曹剑波处长详细解读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条例》的政策核心内容和意义解读,以及立法精神、亮点。杨钻副县长就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落实、狠抓工作推进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将各部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凝聚力,以便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完成目标任务。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将于101日起施行,其创造性地提出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集中监管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共同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建立“一体三级”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实行目录化管理,以及推广使用电子交易和电子保函,推行监管和服务标准化和“无证明”等改革,为今后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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